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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过世,儿媳可以继承遗产吗?

读者付大姐:我丈夫很早就过世了,他还有一个妹妹,嫁到了外地。我公婆一直跟着我住,由我照顾。请问公婆百年以后,我可以代替丈夫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王清玲律师:儿媳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因为儿媳不属于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存在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如果儿媳的丈夫早于公婆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司法实践中,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是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二是在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伺候老人;三是赡养行为应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晚霞报记者 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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