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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夫妇办理特殊公证:50万元债权赠女 让爱不留遗憾近日,一对年逾古稀的夫妇来到成都公证处,通过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公证,将名下50万元债权依法无偿转让给了长女。 据了解,前来公证处的陈爷爷、李奶奶年轻时长期在高原地区工作,与长女聚少离多,未能在其成长中给予充分陪伴,这份遗憾一直萦绕心头。随着年事渐高,老两口希望在自己神志清醒时对一些家事进行妥善安排,用实实在在的财产权益弥补对大女儿的亏欠。 与常见的遗嘱安排不同,老两口更倾向于选择一种能让女儿当下即享有权益的方式。在公证处,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结合老人诉求,建议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公证,并依法履行通知债务人的程序。 老两口采纳建议后,公证员为其定制了专属方案,协助完善材料,指导完成通知流程。经严格审核,公证处及时出具了公证书,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有效,为这份深厚的爱女之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晚霞报记者 伍亚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