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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吗?

读者肖先生问:如果我过世后还有未清偿完的债务,我的孩子需要继续清偿吗?

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磊律师:目前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强制性规定,父子均是独立民事主体,债具有相对性,父亲的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子女无法律上的代偿义务。若父亲过世,子女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继承遗产:依据民法典第1161条,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需以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的债务;超出部分可拒绝偿还,除非自愿。

2.放弃继承:子女放弃继承父亲遗产的,对父亲的债务无需承担任何偿还责任。

3.其他情况:若子女与父亲共同负债或自愿为父亲债务担保,则按约定承担责任。(晚霞报记者 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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