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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日前发布——老年助餐场所应为老年人提供预约订餐服务12月25日,第六届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分会场活动现场,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四川省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规范(DB51/T 3323-2025)》(下称《规范》)。该《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社区老年助餐单位(场所),农村老年助餐单位(场所)参照执行。 《规范》明确了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控制等。同时,对资质、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和制度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如老年助餐单位(场所)需具备完整证照或与具备完整证照的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场地需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就餐区餐位数应满足不少于20人同时就餐;服务人员需持健康证并具备噎食、误食急救经验或技能;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制度、应急预案等。 《规范》还对餐食提供、智慧服务、上门送餐和集中用餐的服务内容进行了规定。如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老年助餐单位(场所)应为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订餐服务;配送人员应熟悉食品配送流程和要求,严格遵守食品配送的操作规范;非独立设置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宜设置固定老年人餐位等。 近年来,全省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省民政厅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将《规范》推广实施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准确掌握规范要求;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类助餐单位(场所)对照《规范》整改提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实践,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晚霞报记者 伍亚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