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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办法:明确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

2025年12月31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四川省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与核查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办法》,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依据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家庭收入、刚性支出和财产状况认定,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同期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值低于受理地同期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无价值较大资产的,可认定为经济困难。相关家庭成员、收入、刚性支出及财产状况的认定,按我省民政部门低保、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规定执行;价值较大资产认定按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规定执行。

核查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申请人诚信承诺开展核查。(晚霞报记者 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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